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2-8-17 03:35:06

关于公布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参保企业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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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相关文件要求,市医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下发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佳医保发〔2022〕14号),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及时享受缓缴政策,市医疗保障局会同税务等相关部门,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划型规定,确定了市区符合缓缴政策的参保企业名单,特此通告。
不在名单之列,暂无法确定类型的参保企业,可向市医保服务中心出具书面承诺后纳入缓缴企业范围。缓缴业务联系人:刘旭新,联系电话:0454-8550076。
附:佳木斯市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参保企业名单(名单见“阅读原文”)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END
来源: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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