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8-16 06:55:06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如何处理?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16/452_1660604104440.jpg?width=1080&size=9639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日,税务部门还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以下简称《公告》),对相关征管问题进行明确,主要包括免税或放弃免税开具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填写申报表等问题。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16/599_1660604104619.png?width=1080&size=227688
Q&A
Q: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A:《公告》第二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16/578_1660604104902.png?width=658&size=21431
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16/563_1660604105096.gif?width=300&size=2280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16/349_1660604106229.gif?width=1000&size=1223801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聂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