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8:30:02

【视频讲解】完善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0 16:26 编辑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评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20年度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布。(名单内容详见附件)
另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要求,现已取消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年度评定次数限制。出口企业相关情形发生变更并申请调整管理类别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评定工作。
附件: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一类、四类名单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自行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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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公开2020年度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企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