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服务业纾困发展丨《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十二集
中小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降本增效。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了解、享受相关政策,中国税务(抖音号“zgsw”)推出“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系列短视频。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第十二集: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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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十一集: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加计抵减比例提高至15%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十集:小型微利企业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九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八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七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六集: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五集: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按照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计算判断销售额占比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四集: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三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二集: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
[*] 《快递驿站税收故事》第一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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