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我省社会保险费缓缴扩围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10/530_1660116013309.gif?width=640&size=24057292022年6月6日,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2号),结合我省《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8号),为方便您快速全面掌握我省缓缴社保费政策,我们对您关注的12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内容如下:
一、我省哪些单位适用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一是5个特困行业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行业,还包括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
二是17个行业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三是受疫情影响较大、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21年平均参保人数300人(不含)以下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二、缓缴企业所属行业类型是如何规定的?
17个行业所属的行业类型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行业类型为主要依据。
5个特困行业除旅游业以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依据外,其他4个行业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行业类型为主要依据。
三、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企业划型按照2020年度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划型执行。
四、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地域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域内,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县(市、区)(以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封控管理的通知公告为准)的中小微企业才能申请缓缴。
五、缓缴的实施期限有多长?
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
5个特困行业企业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根据企业申请情况的不同,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或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
六、困难企业申请缓缴费款的所属期是如何规定的?
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和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6月起可以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实施期内的社会保险费,2022年5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6月对5月份应缴社会保险费提出缓缴申请。
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从6月起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实施期内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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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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