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8-6 07:00:11

【办事指南】湖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要求,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

省集中企保信息系统已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对已参保的“五类困难行业”、“十七类困难行业”企业进行标识。符合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的参保企业可线上、线下申请办理,以下操作指南为参保企业提供线上操作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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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一)办理对象:税务提供五类困难行业和十七类困难行业名单内单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
(二)参保单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特色服务”,登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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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网办入口
(三)7月25日省集中企保系统开机运行后,名单内企业首次登录系统会弹窗提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要求,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请确认是否申请缓缴?”点击“确认”,则会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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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网办提示1
对其他非名单内企业,系统提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要求,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若贵单位属于缓缴范围,需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可前往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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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网办提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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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缓缴原因图标
(四)具体操作
1.
五类困难行业缓缴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登录弹窗点击“确认”,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01
选择险种类型为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02
选择“缓缴原因”为
“五类困难行业缓缴”;
03
选择“缓缴类别”
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
04
填写缓缴起止时间
养老保险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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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五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录入界面1
05
点击“添加校验”
06
依次选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参照上述步骤录入险种缓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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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五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录入界面2
07
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
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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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五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承诺书
08
核对承诺书内容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2.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登录弹窗点击“确认”,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01
选择险种类型为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02
选择“缓缴原因”为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
03
选择“缓缴类别”
04
填写单位经营情况
月份、收入(万元)、支出(万元),填写本年度存在亏损的信息,月份仅限录入2022年度月份,不能晚于当前月份,填写一个月即可。
05
填写缓缴起止时间
养老保险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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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录入界面1
06
点击“添加校验”
07
依次选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参照上述步骤录入险种缓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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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录入界面2
08
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
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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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承诺书
09
核对承诺书内容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3.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缓缴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搜索进入【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01
选择险种类型为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02
选择“缓缴原因”为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缓缴”;
03
选择“缓缴类别”
04
填写单位经营情况
月份、收入(万元)、支出(万元),填写本年度存在亏损的信息,月份仅限录入2022年度月份,不能晚于当前月份,填写一个月即可。
05
填写缓缴起止时间
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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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网申录入界面1
06
点击“添加校验”
07
依次选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参照上述步骤录入险种缓缴信息;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06/951_1659740410848.jpg?width=865&size=26283
图12 网申录入界面2
08
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
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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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网申承诺书
09
核对承诺书内容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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