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1:32:59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9〕50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9〕5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9〕50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