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1:30: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10〕493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10〕49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lt;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gt;的通知》(国税发〔2010〕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区局将另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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