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9〕290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内地税字〔2009〕29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38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自行做好该申报表的印制、发放及学习培训等项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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