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 内地税字〔2009〕376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批复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批复的通知内地税字〔2009〕37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5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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