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1:27: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5〕554号 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5〕55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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