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2-7-29 16:35:39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进入体检的考生: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将于7月29日进行,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当日早6:00,在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操场集合(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53号)。
二、体检需携带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黑色碳素笔、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贴上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
三、体检要求
(一)所有进入体检考生请于28日下午16:00前使用钉钉扫描二维码(附件3)填写防疫信息,提交当日“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手机截屏照片、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截图。
(二)体检前,请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参加体检考生需于7月28日中午11:00前发送《放弃体检声明》至电子邮箱hljswzl@vip.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职位代码+姓名+放弃体检”(如:300110001001张三放弃体检)。
(四)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以组为单位进行体检,不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插队,不得携带或使用通信设备。
(五)体检环节请穿简便服装,不穿带有金属纽扣和亮片装饰的衣服,不要携带手机、项链、钢笔、钥匙等金属制品。女性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和长靴。请考生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勿饮酒,禁食血制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以上情况需提前告知本组体检医护人员做好记录。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九)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核检,“龙江健康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核酸检测证明为阴性,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体检。
(二)体检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体检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三)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伪造信息、材料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体检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体检结果公布
体检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体检单位及个人询问体检结果。考生如需进行补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工作人员将于一周内电话通知相关考生,体检合格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所有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体检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承担。
六、关于考察
考察工作将于8月初开展,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联系电话:0451-53611289),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考察工作,后果自负。
附件: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放弃体检声明
3.防疫信息统计二维码
http://file.tax100.com/o/202207/29/528_1659083739587.gif?width=160&size=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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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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