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1:25:30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呼地税字〔2011〕66号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呼地税字〔2011〕66号
各征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201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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