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1:19:13

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 乌国税函〔2014〕58号 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 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乌国税函〔2014〕58号
各旗县市区、察哈尔工业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税函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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