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说税(第18期) | 受票方注意啦~切莫接受虚假“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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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提醒:
有别于自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的销货单位为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因此受票方一般乐于接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虽然代开发票能保证发票来源真实,但仍可能存在申请人虚假申请代开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虚开发票或者发票信息开具错误等情况。因此,受票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时,须仔细甄别代开申请方、货物劳务品名、开票金额、适用税率等票面信息是否与实际交易情况一致。
纳税人要注意警惕及防范相关虚抵税务风险,切莫故意取得未发生实际交易的虚假代开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或企业所得税成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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