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税务热点问答精选(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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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个人提供的应税行为享受免税优惠吗?
问:残疾人个人购买挖掘设备,租赁给施工企业使用,并亲自操作该设备,收取的租金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40号)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残疾人员将挖掘设备租赁给施工企业并提供操作人员应定性为残疾人员为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因此,残疾人本人为施工企业提供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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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增值税实务政策解析与操作指南》
编辑:大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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