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http://file.tax100.com/o/202207/20/179_1658300414027.gif?width=1080&size=1343779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帮助缴费居民便捷高效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特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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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参保范围
我市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02
缴费标准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6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按照缴费档次,对缴费居民给予30元—100元的补贴,多缴多补。市政府将依据国家、省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落实困难群体养老保险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员,政府按100元缴费档次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政府按500元缴费档次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
村(居)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可以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或资助,补助及资助总额不得超过我市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03
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可缴纳当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
04
参保缴费流程
缴费人在社保部门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后,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进行选档、缴费。
· 集中征缴期缴费流程
1.参保登记及参保变更登记
社保部门为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居民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重残证、低保或困难家庭等材料原件),到就近的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盖章或留指纹确认。
参保居民也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出参保申请。
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件类型、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到就近的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填写《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参保人员也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缴费档次选择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选择,参保人应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前变更缴费档次,未变更的,税务部门将沿用上一年度缴费档次。对采取银行协议扣款缴费的人员,如需要修改缴费档次,应在集中征缴期通告中公布的扣款日期前完成,扣费或缴费成功后,已实缴到账的缴费档次无法修改。
符合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资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集中征缴期缴纳次年保险费时,可在税务部门选择高于代缴规定标准的档次缴费并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参保居民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以下渠道进行缴费档次选择及修改: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税税通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等,具体操作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查阅。参保居民也可通过协议扣款银行办理缴费档次选择及修改。
3.费款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采取银行预存代扣制,缴费人也可选择税务机关提供的多种缴费方式自行缴费。
(1)银行扣款(批扣)
参保居民与经办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居民社会保险费协议,将应缴费款足额存入扣款签约银行账户,由银行定期扣款缴费。
参保居民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进行委托银行扣费协议签订:
①登陆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系统签约。城乡居民开通社保费经办银行存款账户后,登陆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系统,选择“我要办理-个人扣款协议”,在页面内按照提示录入相关银行信息,点击“签订”,银行校验通过后,完成扣款协议签订。
可以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系统进行签约的银行有: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②到经办银行窗口签订委托银行扣费协议。
如缴费人扣费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需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或到经办银行重新签订委托银行扣费协议。
★目前城乡居民社保费业务经办银行有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下简称“经办银行”)。上述银行各网点均可以办理。
(2)自助缴费
主要包括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税税通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等方式,具体操作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查阅。
★缴费人选择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缴费终端方式缴费的,需先与上述经办银行签订委托扣费协议。
(3)银行缴费
参保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上述经办银行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其中: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已开通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的缴费业务,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青岛银行开通了手机银行的缴费业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手机银行支持用数字人民币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4)服务大厅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完成社保费的缴纳。
·非集中征缴期缴费流程
非集中缴费期内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签订银行扣款协议(办理流程与集中征缴期相同)后,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渠道进行档次选择及缴费,其中选择银行扣款(批扣)方式缴费的,扣款时间为每月13日、20日,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能成功缴费的,可通过其他方式自行缴费。
05
待遇领取时一次性补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应按年缴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参保人需要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需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再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进行缴费。
06
中止、注销登记
参保居民符合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条件需办理中断缴费的,或因法定事由需中止或注销参保登记的,应及时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规定申请办理,也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模块自助办理。
07
退费
缴费人申请居民养老保险退费的,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费。
08
温馨提示
缴费人在办理社保费参保、缴费事宜时,如有参保登记、待遇支付疑问,可拨打12333民生服务热线咨询;如有缴费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或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大厅咨询。
缴费人对参保缴费事项发生争议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也可向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由两部门通过缴费争议协同解决机制共同商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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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操作手册
(青岛市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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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操作手册
(“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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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操作手册
(微信、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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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操作手册
(税税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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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操作手册
(自助办税缴费终端)
来源:青岛税务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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