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讯君 发表于 2022-7-20 12:45:38

【工作动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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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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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发源地,高端人才聚集,科技创新活跃。为支持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开展股权激励分期纳税试点。这是北京市争取到的又一项先行先试政策,为首都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增加了动力和支撑。
政策实施范围有哪些?
适用条件和计税方法又是怎样的?
本文为您梳理政策要点
逐一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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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文件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22〕1217号)
公众可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或本文“阅读原文”查看政策原文。

2
有什么优惠条款?
对在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
哪些企业可享用?
注册在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
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经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
4
具体如何缴税?
1.计税方法
居民个人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率表。
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纳税。
——单独计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

2.备案要求
备案时间:个人选择在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企业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办理备案。
提交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备案表》。企业初次办理股权激励备案时,还应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5
政策跟以前有哪些变化?
此项政策将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期限,由1年延长到3年。可以有效减轻股权激励对象的税收负担,缓解税收缴纳压力,将进一步提升企业股权激励效果,促进人才与企业共同发展。
来源:市财政局税政处(非税收入管理处)
编辑:市财政局预算处(预算编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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