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7-18 11:21:44

今日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注销可免于办理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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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日前发布
↓ ↓


明确自2022年7月14日起
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注销
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具体咋规定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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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2号)的规定,2022年7月14日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有领用、没有申请代开过发票,且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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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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