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7〕12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内地税发〔1997〕1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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