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8〕42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内地税发〔1998〕4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发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三月五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