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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0:57:5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0]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3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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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0]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