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缴费操作指南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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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缴费人,此前我们发布了【关注】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的通知。
小编也梳理了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的变化特点,帮助大家了解社保费缓缴政策《【关注】本市阶段性缓缴社保费“企业扩围+期限延长”,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请啦》
今天,就来教教大家怎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客户端申报和缴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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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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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选择【企业登录】或者【特定主体登录】-【社保非税专用户】(适用组织临时登记)渠道,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在首页【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社保费办理】,在右侧弹出页面中选择【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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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单位社保费申报】界面,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按钮,系统自动带出人社核定的信息。选中要申报的行次,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同一批次的社保费需要同时进行申报,选中一条后,系统自动将此批次其他的险种同时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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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对于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仅能查询到非缓缴部分险种信息,即个人部分险种信息,对于缓缴的单位部分信息,社保经办机构将在缓缴到期前传递至税务部门,届时可进行申报缴费。
对于存在需办理申领养老金、跨省转移等业务的单位,还可查询到对应业务涉及的单位缴费部分信息。如涉及退休等人员需补缴多个所属期的情况,多个所属期金额合并在一个所属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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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转至【单位社保费缴款】界面,核对缴费金额无误,选择缴款方式,点击“确定”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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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费成功后,可前往【社保费办理】—【证明开具】—【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界面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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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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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社保费客户端,打开【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按钮,系统自动带出人社核定的信息。勾选对应的申报记录,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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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对于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仅能查询到非缓缴部分险种信息,即个人部分险种信息,对于缓缴的单位部分信息,社保经办机构将在缓缴到期前传递至税务部门,届时可进行申报缴费。
对于存在需办理申领养老金、跨省转移等业务的单位,还可查询到对应业务涉及的单位缴费部分信息。如涉及退休等人员需补缴多个所属期的情况,多个所属期金额合并在一个所属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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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成功后,打开【费款缴纳】-【缴费】模块,勾选对应的待缴费数据,核对无误,点击“立即缴费”,即可完成非缓缴部分费款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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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费成功后,用人单位可在【证明打印】-【单位缴费证明打印】模块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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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期满,如何申报缴费?
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可进相应模块,选择费款所属期为缓缴终止月份,点击“查询”,系统带出缓缴费款信息,届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申报、缴费即可。
注
意
缓缴期满查询相应险种缓缴期间的金额,多个所属期金额合并为一个属期(缓缴终止月份),与正常缴费所属期分开,避免因缴费金额过大影响正常月份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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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补缴费款,怎么操作呢?
如在缓缴期限内,用人单位想提前补缴费款或因注销等原因须提前补缴费款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待社保经办机构将缓缴费款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申报和缴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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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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