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刚果(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的解读
http://file.tax100.com/o/202207/08/213_1657230316323.gif?width=640&size=6261关于中国与刚果(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签署双方均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刚果(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根据相关生效条款规定,确定生效和执行时间。上述协定及议定书主要条款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中刚协定》及议定书主要条款
2.《中安协定》及议定书主要条款
3.《中卢协定》及议定书主要条款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刚果 (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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