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0:54:3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0〕6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
内地税字〔2000〕6号
【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5号),本文自2015年10月19日起全文失效。】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请示》(乌地税发2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企业或单位本月支付个人以前数月已做挂帐处理的奖金,属按月支付的奖金。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6号)规定,不能并入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中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此批复

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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