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0:53:3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税流[2001]28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沪税流28号

   
各区县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5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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