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0:53:1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税流[2001]33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税流33号

   
各区县税务(分)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税函(2000)1037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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