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0:52:03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税流[2001]98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流98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财税明电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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