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0〕9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内地税发〔2000〕9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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