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2-7-7 00:15:39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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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对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
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南市税办发 〔2022 〕 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各县 (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对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做好相关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对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
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印发的 《南宁市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管理办法 (试行)》 (南绩 〔2021 〕4号文件印发)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行立改,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改内容
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涉及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以下简称“南宁市税务局”)共91条,其中建设性意见建议4条,非建设性意见建议87条。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建设性意见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形成 《南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附件1);对非建设性意见建议进行政策解释和说明,形成 《南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附件2)。
三、整改步骤
(一)明确任务,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7月30日前,根据部门职责,将需整改的意见建议细化责任分工,按要求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等,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效果。2022年8月—10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并做好整改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总结经验,展示整改成果。2022年11月30日前,对整改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展示整改成果,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针对性强,整改情况作为2022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过程监控,全面整改。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督促检查,了解整改进度,对来源清晰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沟通反馈;对具有普遍性的意见建议,要举一反三,在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的同时,也要做好政策落实和日常走访沟通工作,争取缴费人纳税人对首府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务求实效,严肃问责。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注重成效,主动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弄虚做假、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扣分问责。
监督电话:0771——552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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