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2 10:50:0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税流[2001]142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流142号
状态: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财税69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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