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7-4 18:15:13

冀语社保费之四十六——电子税务局社保费操作手册(企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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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信息关联申请
(一)适用对象:
已办理税务登记,且社保部门已办理险种参保登记,税务部门还未办理此险种关联登记的单位缴费人。
(二)应用场景:
缴费人还未前往税务部门办理此社保险种的关联登记,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参保信息关联申请。该申请提交2个工作日后,可以查询税务受理结果。
(三)操作流程:
1、功能位置
企业或者纯社保户,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参保信息关联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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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看已关联信息
在申请页面中可以对已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http://file.tax100.com/o/202207/04/622_1656929705988.png?width=1080&size=103439
3、输入单位社保编码
输入单位社保编码,点击查询并添加。
http://file.tax100.com/o/202207/04/193_1656929706183.png?width=1080&size=102964
备注:
如果存在多个社保编码可以在添加完成后再次输入新的社保编码再次点击【查找并添加】,一并提交申请。
4、勾选确认,点击下一步
勾选需要关联的社保登记信息,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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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若勾选的缴费人识别号同当前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会提示:添加的税务未关联社保登记信息缴费人名称,缴费人识别号与当前纳税人不一致。
5、确认信息
确认参保登记信息关联申请无误,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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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税务机关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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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纳税人端申请结束,接下来需要等待税务人员审批。后续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查看办理进度。
二、单位社保费申报(人社核定)
(一)适用对象: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等单位缴费人。
(二)应用场景:
缴费人以单位为缴费主体,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人通过此功能可以进行申报。
(三)操作流程:
1、功能位置
1.1企业登录
方式一:企业模式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进入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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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通过我的待办 显示单位社保费申报(人社核定),点击办理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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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纯社保户登录
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临时登记通过纯社保户模式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进入申请页面;选择“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人社核定)”,进入缴费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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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表填写及发送
进入申报主页面,带出人社核定的信息,纳税人勾选需要申报的记录。本报表支持多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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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
三、申报结果查询
(一)适用对象:
社保费已申报的缴费人。
(二)应用场景:
缴费人申报完成后,查询申报记录,显示申报结果。
(三)操作流程:
1、功能位置
企业和纯社保户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结果查询,进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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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
进入功能后,按照实际填写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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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缴款或申报作废
按照实际需要在“快捷链接”中,选择【缴款】、【申报作废】
3.1、缴款
点击【缴款】按钮;
在税款缴纳-新版社保费的未缴税费中,点击【查询】按钮,按照查询出来的结果,进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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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款缴纳-新版社保费的已缴税费中,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已缴税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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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申报作废
对于已申报未缴费的,根据实际情况点击【申报作废】,完成已申报的社保费信息作废。
四、完税证明开具
(一)适用对象:
缴费人申报缴费完成后,可通过此功能打印表格式完税证明。
(二)应用场景:
缴费人可以通过此功能根据税款所属期起止、税款缴(退)库日期起止,查询未开具的证明的完税凭证,并选中条目开具完税证明。
(三)操作流程:
1、功能位置
1.1企业登录
企业模式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表格式),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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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纯社保户登录
纯社保户模式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表格式),进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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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功能
弹出社保费提示,点击“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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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询开具
通过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缴款日期起止进行完税证明查询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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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询补打
通过选择开具日期起止,查询完税证明并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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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载
直接在社保费完税证明开具(表格式)模块界面查询所需完税证明并下载PDF文件。
五、单位社保费已缓缴提前缴纳
(一)适用对象:
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并已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因缴费人实际业务需要,需提前缴纳缓缴费款的缴费人。
(二)应用场景:
参保单位可通过此功能提前缴纳缓缴费款。
(三)操作流程:
1、功能位置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社保费已缓缴提前缴纳,进入功能页面。
2、填写信息
缴费人通过填写单位社保编码、险种类型、费款所属期起止等条件,查询已缓缴未缴费记录。费款所属期按照缓缴政策暂时仅允许输入【2022年3月-2023年5月】(后续根据最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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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交提前缴费
根据查询条件查询已缓缴记录后,单击“提交提前缴费”按钮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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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成功后,系统如下图提示,缴费人后续可通过“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人社核定)”功能申报。同时请注意此功能将查询不到已提交的缓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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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险费申报
功能路径:企业/纯社保户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社保费申报(人社核定)。
六、录入社保费退税申请(误收多缴)
(一)适用对象:
因缴费人误缴或者税务机关误收而产生的应退还社保费费款的缴费人。
(二)应用场景:
缴费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录入社保费退费申请(误收多缴)功能申请退费。
缴费人发起退费申请,税务机关进行初核,经办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完成退费支付等流程。
(三)操作流程:
1、功能位置
企业或者纯社保户,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录入社保费退费申请(误收多缴),进入申请页面。
2、填写并提交退税申请
系统自动生成缴费人基本信息,缴费人需核对退税账号信息,选择退抵税费原因类型,录入退费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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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上图退抵税信息下的“查询”按钮弹出下图:选择费款所属期,票证种类(如果通过三方协议、银联缴款请选择“税收电子缴款书”。如果通过现金或前往银行缴款请选择税务收现或银行经收)。
单击【查询】按钮查询此票证种类,此费款所属期间已经入库的的社保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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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勾选本次需退费记录,单击“确定”按钮返回到申请界面,缴费人核实申请数据无误后单击“下一步”按钮,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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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成功,系统提示提交申请成功,请等待税务人员审核,税务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您的申请。在税务人员未受理此申请期间,您可以单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记录。
备注:税务机关初审通过后传递至经办机构复核,复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退费。如有办理进度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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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张家口税务
来源: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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