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2-6-29 04:01:04

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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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6月30日结束。如果不申报,您将无法享受退税红利;逾期补税将加收滞纳金并产生信用风险。南通市税务局提醒广大市民,请根据税务部门的提示提醒,尽快完成汇算申报工作。

链接:个税汇算轻松办,APP操作流程来啦!(标准申报)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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