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2-6-27 14:26:14

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尚未办理的纳税人抓紧时间办理。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链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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