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2〕15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宣传提纲》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内地税字〔2002〕15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办发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宣传提纲的内容,积极与当地新闻媒体联系,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个人所得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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