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京地税征[1999]25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场所达标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场所达标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5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场所达标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征257号
全文有效
1999年5月17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直属单位:
按照市局党组对1999年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京地税征317号文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场所达标办法》的通知,通过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场所达标办法在全系统进行全面推广,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尽快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一、各单位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建立新机制新模式及市局党组对今年素质年提出的必须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的具体要求,做好此次纳税服务场所达标工作。
二、各分局要充分认识此次达标活动的重要性,应确定一名主管局长亲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科室应相互配合,共同作好此项工作。
三、达标工作应于年底前完成,市局将组织安排对全系统的达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达标率要求达到100%。
四、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主题词:征管,办税服务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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