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7〕276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适用协定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适用协定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内地税字〔2007〕27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适用协定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8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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