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1 12:03:5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8〕7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中英文对照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中英文对照版)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8〕7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中英文对照版)的通知》(国税函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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