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这三个好消息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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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好消息跟您的养老保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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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继续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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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近日,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年底。
缓缴社保费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权益。如果在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所在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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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安排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会议提出,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要发放到位,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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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来源:中国政府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中国劳动保障报微信丨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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