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扩大了!十问十答带你快速了解!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8/909_1655502048014.gif?width=856&size=7196919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2号)。为帮助您快速掌握政策,我们收集了咨询最多的十个问题解答,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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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为什么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问
哪些单位适用此次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
一是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
二是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
三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问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缓缴哪部分社会保险费?
答
本次缓缴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问
缓缴的期限有多久?
答
(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或4月。
(2)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
(3)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其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保险费缓缴暂实施至2022年8月。
问
申请了缓缴的企业,要在什么时间内完成补缴?
答
本次缓缴期间的企业社保费均应在缓缴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缴纳,其中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均应于2023年1月底前缴纳。
对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缓缴期间的工伤、失业保险费缴纳期限根据企业申请的缓缴费款所属期确定。
对于本次扩围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缓缴期间的工伤、失业保险费应于2023年4月底前缴纳。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期间的工伤保险费应于2022年9月底前缴纳,缓缴期间的失业保险费应于2023年1月底前缴纳。
问
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怎样认定?
答
此类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应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至申报缓缴之月累计亏损。
(2). 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对在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时已经划型的企业,原则上可继续沿用。企业规模发生变化的,可根据企业承诺办理。
问
怎样申请办理?
答
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lsbj.cq.gov.cn),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陆办理,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问
企业申请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享受缓缴?
答
5个特困行业已享受缓缴的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缓缴期限自动延期至2022年12月,无需重新确认或申请;从2022年7月起,参保单位从完成确认或提出申请之月开始享受。
问
缓缴会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答
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
职工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请跨省、跨制度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由参保单位补齐欠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问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缓缴养老保险费?
答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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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南税务 编辑:重庆税务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8/671_1655502049055.gif?width=640&size=137446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8/172_1655502049299.gif?width=637&size=29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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