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1 11:57:52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呼地税字〔2011〕318号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呼地税字〔2011〕318号
各征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地税字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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