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2-6-15 00:30:48

玉税官和林小朵税费政策速递——企业社保费缓缴热点问题解答

开头语:大家好,我们是玉税官和林小朵。近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民生,多部门联合发布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有关政策(人社厅发〔2022〕16号、人社部发〔2022〕31号),下面我们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予以解答,快来一起学习吧:
一、政策类热点问题
1、问:政策规定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我是一家超市的负责人,我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玉税官:特困行业缓缴社保费政策具有专门行业指向性,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新增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纳入享受缓缴政策范围(详细清单请参看文件)。
按照行业划分,超市属于零售行业,可以享受缓缴政策。社会保险登记部门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填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问:我是零售业个体工商户,雇了2个店员,是否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林小朵:《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明确,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根据经营需要还可以招用从业人员。据此,个体工商户可以分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并可以将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以上规定,这家个体工商户有2名雇工,如果已经以单位方式参加了社会保险,则可以参照企业办法申请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否则,应该先在有关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才能享受有关缓缴政策。
3、问:关于缓缴费款范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能不能申请缓缴?
玉税官: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按照缓缴政策规定,缓缴适用于文件规定的困难行业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不适用缓缴政策,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这一点与2020年缓缴社保费政策有所不同,当时允许企业在履行有关程序后,申请缓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
4、问: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时,能不能自主选择缓缴一个险种或同时缓缴三个险种?
林小朵:按照缓缴政策规定,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因此,三项社保费都可以申请缓缴,当然,企业只申请缓缴一个险种也是可以的。
5、问:关于社保待遇享受,若所在公司申请缓缴企业三项社保费,在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待遇会不会受到影响?
玉税官:按照缓缴政策规定,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在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所在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6、问:关于政策叠加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能不能和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叠加享受?
林小朵:为了最大程度惠企便民,按照缓缴政策规定,缓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因此,如果企业属于享受政策的困难行业,可以叠加享受阶段性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如果企业不属于享受政策的困难行业,则只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二、操作类热点问题
1、问:企业享受缓缴政策,应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玉税官:特困行业缓缴政策与2020年的缓缴政策一致,均为依申请享受。按照缓缴政策规定,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企业三项社保费。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填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办理方式有两种:
1.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2.网上申报(广西数智人社系统切换上线后)。
办理材料需要《特困行业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份。
2、问:缓交政策的实施期限是什么时间?
林小朵:根据人社部发〔2022〕31号文件规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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