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1 11:39:0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字〔1995〕36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流字〔1995〕36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3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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