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业务的报送资料取消的有哪些?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1/553_1654893619726.gif?width=640&size=6261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1/596_1654893620420.mp4
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取消了多项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申请事项所需的报送资料,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告》取消了4个出口退(免)税证明事项开具申请所需的报送资料:一是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申请环节,取消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原件;二是在《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开具申请环节,取消报送的加工贸易手册原件、代理进口协议原件;三是在《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开具申请环节,取消报送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四是在《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开具申请环节,取消报送《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答
来源:山东税务
如您在疫情期间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可以提前通过税务官方网站、微信平台或联系电话了解办税服务厅相关情况。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1/358_1654893619981.jpg?width=800&size=22678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