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务税流字〔1995〕617号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办人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办人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内务税流字〔1995〕61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扩大宣传,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区局请查收。有关张贴问题,区局要求:
一、每一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财务室的显要位置张贴一张,在扩大教育面的同时,震慑犯罪。
二、国税系统每个征收大厅,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一张,其余视情况张贴在公告栏或其他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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