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0/668_1654857926364.gif?width=1080&size=211045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点击视频了解详情↓
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了解更多税费知识
关注“中国税务”抖音号
保存下方的二维码
打开抖音搜索页扫一扫
↓↓↓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0/737_1654857926577.jpg?width=808&size=45792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0/894_1654857926766.gif?width=140&size=26585
推荐阅读
? 海口的纳税人缴费人,您想要的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集成版)来了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19个热点问答请收好
? 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否使用?
编辑设计:海口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10/954_1654857927009.gif?width=640&size=248105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