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1 11:30: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人发〔1996〕116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
内人发〔1996〕11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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