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关于做好2021年度同期资料准备的温馨提示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07/788_1654531532612.gif?width=250&size=22015关于做好2021年度
同期资料准备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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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纳税人做好2021年度同期资料准备工作,有效防范涉税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提供及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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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WHAT
什么是同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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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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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WHO
它们的准备主体分别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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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主体文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准备主体文档:
1
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
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第一条相关规定,集团内其他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主体文档时,在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集团主动提供主体文档情况后,可免于提供。
02
本地文档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准备本地文档:
1
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2
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
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
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另外,企业为境外关联方从事来料加工或者进料加工等单一生产业务,或者从事分销、合约研发业务,原则上应当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如出现亏损,无论是否达到42号公告中的同期资料准备标准,均应当就亏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本地文档。
03
特殊文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准备相应特殊事项文档(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1
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2
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04
可以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情形
企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除准备全部或部分同期资料:
1
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且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同期资料本地文档的关联交易金额范围。
2
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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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WHEN
准备与提供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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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主体文档
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
02
本地文档
2022年6月30日前准备完毕。
03
特殊事项文档
2022年6月30日前准备完毕。
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纳税人准备好同期资料后可主动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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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HOW
如何报送同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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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同期资料纸质件,或者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按要求在线提交同期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
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
具体操作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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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宁海税务
编辑:王庙卓
一审:郑滋婷 二审:林永飞
三审:钱正平 四审:周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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