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纳税人学堂在线直播课——五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培训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明确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近日,我省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8号),明确了我省的缓缴流程。
哪些主体适用?实施期限多久?如何办理?缓缴期间待遇还能享受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缓缴吗?为了让缴费人及时了解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缓缴期间的日常业务办理要求,本期的纳税人学堂将带来《河北省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为您答疑解惑。
直播时间:2022年6月7日(周二)上午1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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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水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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