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百问”之社保费征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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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缴费的问题一直是纳税人缴费人咨询和关注的热点,如:企业社保费缴费方式、自动批扣未成功如何完成自行申报缴费和缴费证明如何打印等等。
您想了解有关社保费缴纳小知识这里都有!
问题1:我们是一家刚注册成立的企业,请问社保费登记涉及到哪些费种以及基数的构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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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涉及到的费种主要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分单位部分和职工个人部分。
从2022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四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基数统一由人社、医保部门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确定,不再执行原来企业自行申报填报单位缴费基数的规定。
另外,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
问题2:我企业的社保费登记后,每月要在什么时候申报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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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对缴费单位扣款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10日至15日,如涉及节假日等因素调整,请以官方渠道发布的社保费征缴时间为准。
问题3:我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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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然人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自助机、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以及通过委托银行扣款等途径缴纳社保费。各种途径的具体操作流程:
[*]支付宝可以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我为自己缴费或我帮他人缴——支付缴纳
[*]自助机缴费:自助机上点击我为自己缴费或我帮他人缴费——支付缴纳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我为自己缴费或我帮他人缴费——支付缴费
[*]通过委托银行扣款:缴费人在社保卡存足余额即可,无需其他操作,银行会自动扣款。
问题4: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打印社保费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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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通过支付宝,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等途径开具缴费证明。
[*]支付宝操作: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缴费证明”,设置查询条件后填写接收邮箱,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端操作:我要办税——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我的缴费证明,选择证明格式、申请理由、费种、所属日期,查询打印即可打印。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让我们来一起学一学社保费缓缴政策的相关内容吧~
问题5:根据《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有哪些类型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我开了一家超市,是否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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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特困行业缓缴社保费政策具有专门指向性,属于规定范围内的相关行业,可以适用缓缴政策。
按照缓缴政策规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
按照行业划分,超市属于零售行业,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问题6:本次缓缴社保费款的范围如何,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能不能申请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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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两部分。
按照缓缴政策规定,缓缴适用于行业有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缓交的费种有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三项单位缴纳部分。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不适用缓缴政策,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问题7: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时,能不能自主选择缓缴一个险种或同时缓缴三个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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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缓缴政策规定,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的单位部分。
因此,三项社保费的单位部分都可以申请缓缴,当然,企业只申请一个险种或者不申请缓缴也是可以的。
问题8:缓缴政策实施时,我所在企业已经缴纳了4月份费款,这种情况下,已缴纳的费款能否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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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缓缴政策规定,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以申请退回4月份已缴的费款。当然,这个企业也可以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
问题9:政策规定,企业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以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我企业是当月缴纳上月费款,这种情况下,如何享受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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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享受缓缴政策的月份主要是根据费款所属期确定。
按照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缴纳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已缴的,可申请从5月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企业从2022年5月起开始享受缓缴政策。
若贵单位符合上述缓缴政策条件,可按以下渠道申请办理缓缴:
[*]①可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办理窗口申请缓缴手续;
[*]②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在线办理。
6月及以后申请缓缴的,缓缴月份从申请缓缴当月开始。
问题10:《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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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允许缓缴的最长期限内,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申请缓缴多长时间的费款。
如:企业可以申请缓缴1个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申请2个月或3个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缓缴一样,最长可以申请12个月。
往期回顾
“纳税百问”之纳税信用篇
“纳税百问”之增值税留抵退税篇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科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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